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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详解:辞职后公司不给发工资应对策略

  • 钱枫刚钱枫刚
  • 规定
  • 2025-02-24 13:34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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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劳动法体系中,第三十七条是关于劳动者辞职后工资发放的重要规定。本文将详细解读该条款内容,并就辞职后公司不给发工资的情况,提供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法。

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详解

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做好工作交接,用人单位则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。这意味着,在正式离职后,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或延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。

公司不给发工资的应对策略

1. 保存证据:当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时,劳动者应立即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,如工资单、银行流水、劳动合同等,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后续的维权行动。
  2. 与公司沟通:在采取其他行动之前,劳动者应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,了解未支付工资的原因。在沟通过程中,应保持冷静和理性,避免情绪化的言辞或行为。
  3. 书面催告:如果与公司沟通无果,劳动者可以书面形式催告公司支付工资。书面催告应明确写明拖欠工资的金额、时间以及要求公司支付的期限。
  4. 劳动仲裁:如公司仍不支付工资,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。在申请仲裁时,应提交相关证据和书面材料。
  5. 法律诉讼:如果劳动仲裁无法解决问题,劳动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在此过程中,劳动者应寻求法律援助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  6. 求助工会: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单位的工会求助,工会将协助劳动者与公司进行协商,并可能在必要时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。


 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劳动者在辞职后应得到的工资权益,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当公司未按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时,劳动者应采取合适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这包括收集证据、与公司沟通、书面催告、劳动仲裁、法律诉讼以及求助工会等。在维权过程中,劳动者应保持冷静和理性,依法行事,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劳动法的学习和宣传,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,共同营造一个公平、公正的劳动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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